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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关于调整会员单位会费标准的提案
来源:建筑钢结构网  作者:  时间:2012-11-30   关键词:中国建筑 金属结构 协会  

摘要:各位代表: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全国性的非营利行业组织。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费及行政性开支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会费。近几年来,由于协会职能和业务范围在逐步扩大,所

各位代表: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全国性的非营利行业组织。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费及行政性开支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会费。近几年来,由于协会职能和业务范围在逐步扩大,所需支出的费用也在不断增加。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为更好的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为企业传播有效的信息,提供多种有效的服务,有必要对会费收取标准作适当的调整。

  鉴于本行业目前的实际情况,会费标准不宜过高,按照会员受益程度,体现会员在协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致性,对会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1、一般会员单位每年交会费由原标准1800元调整为2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交会费由原标准2500元调整为4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会费由原标准3000元调整为6000元。

  4、副会长单位每年交会费由原标准10000元调整为30000元。

  5、名誉会长单位每年交会费10000元。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所收取的会费全部用于各行业开展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以及行政性开支。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切实加强对会费支出的监督和管理。

  本提案自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第十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在30日内分别报送上级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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