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筑钢结构网 作者: 时间: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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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集成房屋行业应急定点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分会对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申报的集成房屋行业应急定点企业的资料进行了审
摘要: 根据《集成房屋行业应急定点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分会对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申报的集成房屋行业应急定点企业的资料进行了审
根据《集成房屋行业应急定点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分会对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申报的集成房屋行业应急定点企业的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请相关部门和企业查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企业持有工程质量和社会信誉方面的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8号218房间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集成房屋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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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